【浙江杭州】临平区人才分类

时间:2023-06-15 17:23:06热度:0

根据临平现行的人才政策,区级高层次人才主要分为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E类:区级领军人才;F类:区级中高级人才。

另外,临平区高层次人才既可以申请杭州市级人才认定也可以申请余杭区级的人才认定!

临平区人才分类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在隶属临平区的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临平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B、C、D、E、F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临平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本办法中隶属临平区的单位是指临平区所属事业单位,税收收入缴入临平区国库的各类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发证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其他社会组织。

本办法只认定人才类别,享受人才政策需符合其它条件的,按其它政策规定。


(二)人才分类标准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1.规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近12个月工资性收入不低于120万元的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人才(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名)

2.个人在公司中所占股权的估值不低于3000万元的人才;

【本条所称“公司”是指成立十年内的非上市公司,最后一轮融资中,获得外部投资金额达到估值的10%,并且累计获得外部投资达到估值的20%;人才可直接持股,也可以通过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持股认定仅穿透一层);持股5%以上的创始人股东、持股34%以上和未在公司任职的自然人股东除外;公司估值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2人;估值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5人;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10人,同一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多家企业视同一家企业】

3.美国时装设计师协会大奖-年度最佳设计师(男、女);

4.英国时尚大奖-年度最佳国际设计师;

5.德国IF奖(概念设计奖除外)、德国红点奖(概念设计奖除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奖、DIA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等金奖(最高奖)获得者;

(以上所列奖项团体奖仅限第一完成人)

6.上年度税收2000万元以上(含)的文化创意企业主要负责人(获国家级、国际级创意大奖的上年度税收可放宽至1500万元以上);

7.田野考古奖一等奖、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

8.相当于B类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1.规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近12个月工资性收入不低于80万元的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人才(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名);

2.与区委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重大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

3.对我区年税收贡献超过5000万元(含)以上的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园区(孵化平台)中,年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股权红利等)不低于50万元的园区(孵化平台)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

4.个人在公司中所占股权的估值不低于1000万元的人才;

【本条所称“公司”是指成立十年内的非上市公司,最后一轮融资中,获得外部投资金额达到估值的10%,并且累计获得外部投资达到估值的20%;人才可直接持股,也可以通过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持股认定仅穿透一层);持股5%以上的创始人股东、持股34%以上和未在公司任职的自然人股东除外;公司估值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2人;估值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5人;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10人,同一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多家企业视同一家企业】

5.全国十佳服装制版师;

6.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意大利金圆规奖获得者;

7.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最高奖)获得者;

8.美国奥斯卡奖动画长片奖、短片奖,法国昂西国际动画电影节奖,日本广岛国际动画电影节奖,克罗地亚萨格勒布国际动画电影节奖等最高奖作品主创人员(编剧、导演、原画师、动画师);

(以上所列奖项团体奖仅限第一完成人)

9.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

10.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11.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总设计师或项目经理);

12.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

13.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获奖项目经理;

1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获得者;
15.浙江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16.全国农业技术能手;

17.水利青年科技英才获得者;

18.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19.全国水利技能大奖获得者;
20.全国水利技术能手;

21.田野考古奖二等奖、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

22.全国优秀律师(具有一级律师专业技术职称);

23.全国优秀公证员(具有一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

24.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

25.经A类人才推荐的人才(原则上每位推荐人每年推荐不超过2名);

26.相当于C类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1.规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近12个月工资性收入不低于60万元的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人才(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名);

2.对我区年税收贡献超过4000万元(含)以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股权红利等)不低于35万元的园区(孵化平台)管理人才(原则上每个园区每年申报不超过2名);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个人在公司中所占股权的估值不低于600万元的人才;

【本条所称“公司”是指成立十年内的非上市公司,最后一轮融资中,获得外部投资金额达到估值的10%,并且累计获得外部投资达到估值的20%;人才可直接持股,也可以通过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持股认定仅穿透一层);持股5%以上的创始人股东、持股34%以上和未在公司任职的自然人股东除外;公司估值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2人;估值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5人;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10人,同一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多家企业视同一家企业】

5.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

6.全国纺织行业技术能手;

7.中国动漫金龙奖作品主创人员(编剧、导演、原画师、动画师,漫画、插画作者);

8.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金奖及以上获得者,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大奖(首席设计官、十佳设计师);

(以上所列奖项团体奖仅限第一完成人)

9.上年度税收1000万元以上(含)的文化创意企业主要负责人;

10.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11.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二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

12.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获奖项目经理;

13.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获奖项目经理;

1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15.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农业丰收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16.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获得者;

17.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

18.浙江省农业技术能手;

19.杭州市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

20.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1.省水利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2.上年度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中的核心技术或管理人才(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申报1名);

23.浙江省“群星奖”(音乐、舞蹈、戏剧、曲艺)节目主创人员;

24.浙江省群众曲艺大赛、浙江省戏剧小品邀请赛、浙江省音乐新作演唱(演奏)大赛、浙江省音乐舞蹈节、浙江省群众舞蹈大赛金奖节目主创人员;

25.获中国考古学会田野考古奖三等奖、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三等奖(前3位完成人);

26.入选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十大精品项目(前3位完成人);

27.省级名师、名校长;

28.副省级市或计划单列市级名师名校长;

29.浙江省优秀律师(女律师)(具有一级律师专业技术职称);

30.浙江省优秀公证员(具有一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

31.浙江省基层名中医;

32.独立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创始带头人;

33.浙江省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创始带头人;

34.经B类人才推荐的人才(原则上每位推荐人每年推荐不超过2名);
35.经上年度税收超过1亿元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推荐的人才(原则上每位推荐人所在企业每年推荐不超过2名);

36.经上年度纳税300万元以上直播电商企业主要负责人推荐的独家签约主播(年带货销售额1亿元以上);

37.经长江三角洲城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38.相当于D类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区级领军人才

1.曾全程参与企业IPO、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工作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区内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投资总监等资本市场人才;

2.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地方经济社会贡献较大的区内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3.规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近12个月工资性收入不低于35万元的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人才(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名);

4.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5.对我区年税收贡献超过3000万元(含)以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股权红利等)不低于20万元的园区(孵化平台)管理人才(原则上每个园区每年申报不超过2名);

6.个人在公司中所占股权的估值不低于300万元的人才;

【本条所称“公司”是指成立十年内的非上市公司,最后一轮融资中,获得外部投资金额达到估值的10%,并且累计获得外部投资达到估值的20%;人才可直接持股,也可以通过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持股认定仅穿透一层);持股5%以上的创始人股东、持股34%以上和未在公司任职的自然人股东除外;公司估值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2人;估值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5人;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原则上每年申请认定总数不超过10人,同一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多家企业视同一家企业】

7.中国时装设计新人奖,艺尚·中国时装设计希望之星,中国国际青年设计师时装作品大赛“汉帛奖”金奖,中国3D数码服装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

8.浙江省十佳工业设计奖获得者;

9.上海国际电影节动画片奖,常州国际动漫周动画、漫画奖,国家广电总局各类动漫奖,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各类动画、漫画奖,釜山国际电影节动画片奖等作品主创人员(编剧、导演、原画师、动画师,漫画、插画作者);

10.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潜力奖获奖作品的导演、编辑(排名前3位),

11.浙江省十佳服装设计师;

12.浙江省十佳制版师;

13.德国IF奖(概念设计奖除外),德国红点奖(概念设计奖除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奖,DIA中国设计智造大奖,TIA设计奖获得者;

14.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优秀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最具创意奖和红星原创奖银奖及以上;

15.“中国新星杯故事型原创漫画大赛”金奖;
(本栏所列奖项团体奖仅限第一完成人)

16.浙江省新闻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3位);

17.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18.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三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19.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三等奖获得者(前2位完成人);

20.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建筑工程)奖获奖项目经理;

2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农业丰收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3.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24.获省银宿及以上等级荣誉的民宿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

25.获省四星级及以上等级荣誉的农家乐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

26.杭州市乡村产业技能大师;

27.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

28.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9.省水利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30.上年度纳税200万元(含)以上且对我区有突出贡献的的电子商务企业中的核心技术或管理类人才(全区每年不超过5名);

31.浙江省群众曲艺大赛、浙江省戏剧小品邀请赛、浙江省音乐新作演唱(演奏)大赛、浙江省音乐舞蹈节、浙江省群众舞蹈大赛银奖节目主创人员;

32.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文博“新鼎计划”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

33.具有五年(含)以上五星级旅游饭店或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总经理从业经历的旅游管理人才;

34.具有五年(含)以上五星级品质旅行社总经理从业经历的旅游管理人才;

35.“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第一起草人;

36.“临平工匠”称号获得者;

37.临平职工技能争霸赛团体赛第一名获得者(主要负责人1名),个人赛第一名获得者;

38.经认定,两新组织内具有高级资质的党务工作者;

39.除副省级市或计划单列市外的地市级名师、名校长;

40.区(县)级名师、名校长;

41.区(县)级功勋教师、功勋校长

42.省市级城乡社区工作领军人才和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43.“省市级社会组织领军人才”;

44.杭州市律师先锋(具有二级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5.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46.区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创始带头人;

47.杭州市基层名中医;

48.临平区名(中)医;

49.SCI收录影响因子3.0以上医学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的第一作者,或影响因子4.0以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的第一作者;

50.经上市公司(完成企业IPO,但上年度税收在1亿元以下)董事长、总经理推荐的人才(原则上每位推荐人所在企业每年推荐不超过2名);

51.经上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直播电商企业推荐的独家签约主播(年带货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

52.与区委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重大创新平台主要负责人推荐的人才;

53.相当于E类层次的领军人才。

F类:区级中高级人才

1.规上工业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近12个月工资性收入不低于20万元的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人才(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名);

2.市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园区管理人才(原则上每个园区每年申报不超过2名);

3.德国IF奖概念设计奖,德国红点奖概念设计奖获得者;

4.杭州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铜奖及以上获得者;

5.中国动漫衍生品设计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6.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最具创意奖,红星原创奖、优秀设计师奖获得者;

7.全国服装行业服装制版操作能手;

8.杭州市十佳服装设计师;

9.“中国新星杯故事型原创漫画大赛”银奖、铜奖获得者;
(本栏所列奖项团体奖仅限第一完成人)

10.全国县市区域“百佳优秀报人”;

1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12.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1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行政事业单位除外);

14.临平区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经理;

15.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农业丰收奖三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16.区农民“土专家”;

17.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负责人;

18.农民高级技师;

19.省水利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三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0.对我区有突出贡献的电子商务企业中的核心技术或管理类人才(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最多申报2名,全区每年不超过20名);

21.获市级五星级讲解员;

2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3.所带运动员获得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教练员;

24.市级地方标准第一起草人;

25.临平职工技能争霸赛团体赛第一名获得者(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每个团队不超过3名),个人赛第二、三名获得者;

26.经认定,两新组织内具有中级资质的党务工作者;

27.区(县)级学科带头人;

28.区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和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29.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区级以上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满2年,年承接公共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人才;

30.区级社会组织领军人才;

31.地市级医坛新秀

32.临平区基层名医;

33.临平区名护;

34.国家级文联九个一级协会中的临平区户籍会员(公务员、参公人员除外)

35.经上年度纳税50万元以上的直播电商企业推荐独家签约主播(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36.相当于F类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审核流程

按照《临平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分类目录》)标准进行申请认定的B、C、D、E、F类人才由临平区常年受理并认定核准。

1、受理部门对照所需材料清单,核对申请材料原件,并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报送至相应的区级部门复审,材料欠缺的予以退回修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2、各相关部门根据《分类目录》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报送至区人力社保局终审;

3、区人力社保局终审后,经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系统自动予以核准,并以短信形式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人力资源服务系统数据库,申请人可通过系统打印认定证书;公示期内收到任何形式的质疑,区人力社保局将中止认定流程,重新核查。

4、分类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目录开展,针对我区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相当于B、C、D、E、F类层次”的申请,区委人才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通过联席评审确定人才等次。

临平区人才补贴

1.A类人才住房保障采取“一人一议”的方法明确办理。

2.B类、C类、D类、E类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

(1)“区内无住房”申请对象的享受标准为:B类人才120万元,C类人才100万元,D类人才80万元,E类人才20万元;

(2)“区内有住房”申请对象在区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可减半享受购房补贴,具体标准为:B类人才60万元,C类人才50万元,D类人才40万元,E类人才10万元,且按“孰低”原则最高不超过购房款25%执行。

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可申请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标准为:B类人才4000元/月,C类、D类人才3200元/月,E类人才2500元/月,F类人才1600元/月。

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可申请人才租赁住房,人才入住区级建设或筹集的人才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如下:B类人才免租金;C类、D类人才按评估价的20%支付租金;E类人才按评估价的40%支付租金;F类人才按评估价的70%支付租金。购房补贴、租赁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资格条件

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须在临平区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以上或与临平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在临平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公积金,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临平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临平区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