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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解读

加快打造新时代“名士之乡”,更大力度引进集聚绍兴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新一轮的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的人才申报将在9月份拉开帷幕。

申报对象与领域

人才招引的方向是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绍兴新昌产业发展方向、引领产业发展、做强做优高端装备产业群,巩固提升生命健康产业群,发展壮大汽车零部件(大交通)产业集群,重点聚焦动力电池、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领域,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新兴产业。

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申报主要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金属加工、现代住建、新能源、通用航空等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5G、智能制造、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珍珠饰品、智能厨电、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领域。

申报类别与条件

申报类别分为这几类:领军型创新团队、领军型创业团队、青年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直接认定人才项目。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项目

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依托绍兴企业或高校院所研发平台,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组成;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且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全职在聘用单位工作,且聘用期应连续5年以上。

2、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

近2年内来绍创新或尚未落户;

引进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预期研究成果可达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

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研发(R&D)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5%,且核心技术水平须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4、基础研究创新团队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应当为团队提供科研资金、研发场所、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并承诺建设期内投入的配套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

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带技术、项目、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组成;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近3年内来绍创业或尚未落户;

引进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成熟并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依托企业成立3年以内或尚未注册落户。

4、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

团队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5、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条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且后续资金有保障。

三、领军人才创新项目

用人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从海内外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任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2、申报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3、申报人应当在申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用人单位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

申报人申报时尚未回国(来绍),或者近1年内来绍兴工作。入选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并全职在绍工作不少于5年。

四、领军人才创业项目

来绍兴自主创办企业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有海外创业经历或在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依托企业成立3年以内或尚未注册落户,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0万元,申报人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100万元以上。获得三轮以上融资的人才企业,经评估后,可适当放宽人才本人占股比例。

3、已落户的创业人才项目产品应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未落户的创业人才项目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申报人入选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五、青年人才项目

青年人才主要是指从市外引进的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海外优秀青年(含非华裔人才)。

2、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

3、申报人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近1年内回国并来绍兴工作。引进后须全职在绍兴连续工作5年以上;

申报人应当在申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用人单位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

六、直接认定项目

领军人才设定

对我市自主申报落户的国家、省级引才计划人才,分别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人才;对市外引进的国家、省级引才计划人才,年龄不超过58周岁,且已全职在绍兴创业创新,经实地核查,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B类、C类人才。

在近三年QS、THE、 U.S.News、ARWU四大权威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榜单前100的海外高校,以及发达国家的国家实验室等科研机构担任过相当于正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子公司担任过首席科学家或技术高管及以上层次,且已全职来绍创新,经实地核查,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人才。

在近三年QS、THE、 U.S.News、ARWU四大权威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榜单前100的海外高校副教授或排名前150的正教授,且已全职来绍创新,经实地核查,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B类人才。

对“鲲鹏行动”计划人才团队的1-2名核心成员,符合“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申报条件,且已全职来绍创业创新,经实地核查,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C类人才,符合其他直接认定条件的按就高原则认定。

青年人才设定

申报人为市委人才办聘请的举荐专家举荐的青年人才,经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C类及以上人才。

符合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条件,取得海外博士学位后,在近三年QS、THE、U.S.News、 ARWU四大权威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榜单前100的海外高校,以及发达国家的国家实验室担任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在海外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任职3年以上,且已全职来绍创新,经实地核查,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B类人才。

符合创业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条件,在近5年内入选《麻省理工科技评论》“35岁以下科技创新35人”、世界经济论坛青年科学家等国际顶尖青年人才,且已全职来绍创业创新,经实地核查,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B类人才。

人才薪酬认定

符合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条件,全职在绍重点企业担任高级技术(管理)职务,且年薪达到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经实地核查,可分别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C类人才。

以投带引认定

引进人才项目符合“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申报条件且机构实际到位投资额5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经实地核查,可分别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C类人才。

大赛遴选认定

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落户项目,按人才获奖等次,经实地核查,一、二、三等奖项目申报人可分别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C类人才。

人才管理政策实验区“免评审”认定

根据绍兴滨海新区人才管理改革实验区的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经实地核查可直接认定为“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相应类别人才。

七、申报遴选程序

申报受理、初审推荐、资格复审、组织评审、审定发文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产业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各方面人才的支撑,引进高端人才,留住高端人才,为新昌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鲜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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