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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临安区人才分类

根据临安区现行的人才政策,在原有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A、B、C、D、E类之下新增G1类/G2类/G3类人才,另外,临安区高层次人才A—E类与杭州市级A—E人才分类标准等同,A—E申请入口在杭州市人才认定网站。

临安人才分类

申报范围和条件

认定对象条件:

新增G1类/G2类/G3类人才,申请人可对照《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提交申请。

2022年9月9日前已认定的原临安区F类高层次人才由系统依据现行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转为相应类别,符合更高层次条件的人才可申请重新认定。(临安区原先人才分类目录可回顾下文)

用人单位条件:

税务登记注册在临安区,且依法在临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

区所属事业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发证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其他社会组织。

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G1类

1、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 (前 6 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 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二等奖获得者(第 4.5.6 位完成人) 及三等奖获得者 (前 3 位完成人);省 (部) 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二等奖获得者 (第 4 、 5、6 位完成人)及三等奖获得者(前 3 位完成人);浙江省、 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前 6  位完成人)。

2、浙江省群众曲艺大赛、戏剧小品邀请赛、群众音乐、声乐 大赛、“排舞”大赛金奖节目主创人员。

3、省级名师、名校长;省级教书育人楷模;副省级市或计划 单列市级名师、名校长。

4、国家标准起草人 (第 2 、3 位完成人)。

5、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全国“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 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前 3 位完成人);国家级“乡土 专家”;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省级农业丰收奖、 农业农村技术进步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科技兴 林奖”的一等奖获得者 (前 3 位完成人);省级农业技术能 手;浙江省乡村振兴共富带头人金牛奖获得者。

6、大国工匠、浙江工匠。

7、独立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市级以上医学重点、浙江省县级医 学龙头学科 (专科) 创始带头人;浙江省基层名中医。

8、国家级、省级玉石雕刻大师;西泠印社社员;全国百佳新 闻工作者;浙江省新闻奖二等获奖作品的主要作者 (排名 前 3 位 )。

9、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浙江青年工匠。

10、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

11、省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社会工作专 业督导人才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

12、相当于 G1 类层次的其它人才。

G2类

1、省 (部) 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三等奖获得者 (第 4、5、6 位完成人);设区市级 (含厅级) 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第 4 、5 、6 位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 (前 3 位完成人)。

2、浙江省群众曲艺大赛、戏剧小品邀请赛、群众音乐、声乐 大赛、“排舞”大赛银奖节目主创人员。

3、除副省级市或计划单列市外的设区市级名师、名校长;设 区市级杰出教师;设区市级骨干教师。

4、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起草人 (第 2 、3 位完成人);“浙 江制造”标准的第一起草人;拥有5 项有效发明专利的专利 发明人 (均须为第一发明人)。

5、省级农业丰收奖、农业农村技术进步奖、农业科技成果转 化推广奖、“科技兴林奖”的二、三等奖获得者(前 3 位完成 人);省级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获得者;省级“乡土专家”; 杭州市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杭州市乡村产业技能 大师获得者;杭州市乡村振兴“金犁奖”获得者。

6、杭州工匠;杭州市高技能人才 ( 劳模工匠) 创新工作室领衔人。

7、设区市级基层名中医、医坛新秀;设区市级以上优秀医生、 优秀护士、优秀院长。

8、浙江省青春助力乡村振兴带头人“青牛奖”获得者;浙江省 青年岗位能手。

9、设区市级城乡社区 (社会工作) 领军人才、社会工作专业 督导人才和社会组织领军人才。

10、通过综合考评的杭州市社科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人 选;杭州市十佳新闻工作者;杭州市新闻奖二等奖获奖作 品的主要作者 (排名前 3 位)。

1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含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政工师);具有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人才;入选“812” 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12、上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 ( 副总经理 级别及以上)。

13、相当于 G2 类层次的其他人才。

G3类

1、设区市 (含厅级) 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获得者 (前 3 位完成 人)。

2、临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3、区 (县 ) 级功勋教师、功勋校长;区 ( 县 ) 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区 (县) 级教坛新秀。

4、区 (县) 级医学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创始带头人;区 (县 ) 级名 ( 中 ) 医、基层名 ( 中 ) 医、 医坛新秀、 医坛 骨干;临安区天目名医。

5、“浙江制造”标准的起草人 (第 2 、3 位完成人);拥有2 项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均须为第一位发明人)。

6、临安区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临安区乡村产业 技能大师获得者;临安区“十佳新农人”。

7、“天目工匠”获得者;临安区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 参加临安区一类职工职业技能 (劳动) 竞赛并被授予“临安 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者。

8、杭州市青年岗位能手。

9、区县级城乡社区 (社会工作) 领军人才、社会工作专业督 导人才、社会组织领军人才;

10、临安区“德艺双馨文化人”获得者;区 (县) 级新闻一等奖 获得者 (排名前 3 位)。

11、入选“812”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临安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首席技师” 、技术能手;临安区“三十佳 技能”优秀人才;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且获得 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人才:承担设市级科研项目,省 级科技成果登记、取得授权发明专利 (前 3 位完成人),出 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 2 位作者 )。

12、相当于 G3 类层次的其他人才。

高层次人才补贴

(一)人才购房和租房补贴标准

1、A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2、B、C、D、E类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35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价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房价格予以补贴。购房补贴分2年发放,第1年发放总额的50%,第2年发放总额的50%。

3、F类及以上人才自行租房的,三年内给予1000元/月的租金补贴;对新引进的、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最多六年、每户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

(二)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对新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最高分别给予17万元、11万元、4万元补贴。

(三)对经认定的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连续三年给予最高个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8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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