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姚江英才计划

时间:2023-06-05 17:17:42热度:0

本文来源:余姚发布

政策级别:县级

发文时间:2023.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奋力打造制造“最名邑”人才首选地,现就推进实施2023年度“姚江英才项目”,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2023年度“姚江英才项目”将按照宁波甬江人才工程储备项目实施,聚焦余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择优引进契合余姚产业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项目,重点支持产业包括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光电信息、智能家电等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和新材料、机器人及集成、节能环保、精密模具、高端装备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项目。

二、申报类型和条件

2023年“姚江英才项目”设双创人才、双创团队项目和资本引才团队项目3个类别,申报人才(团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体条件为:

(一)“姚江英才项目”双创人才

1.创业人才

(1)申报人一般应有3年以上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近5年内来余姚工作或创业(2018年1月1日以后),申报人在余姚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起计算至申报书提交日);申报人须为企业创始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创业人才。

(3)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2.创新人才

(1)申报人一般应有3年以上境外相关领域学习或全职工作经历,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近1年内来余姚工作或计划来余姚(2022年1月1日以后),依托余姚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

(3)人才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人才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人才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申报创新人才。

(二)“姚江英才项目”双创团队项目

1.创业团队项目

申报的创业团队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余姚相关产业水平,能引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来余姚工作或创业,或计划来余姚创业(2020年1月1日以后,下同);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应不低于3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直接持有的在余姚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2.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的创新团队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余姚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全职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来余姚工作或计划来余姚(2021年1月1日以后)。

(3)团队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财务及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均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项目。

(三)“姚江英才项目”资本引才团队项目

申报的资本引才团队应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已获得民间资本投资,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且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带头人和成员近4年内来余姚工作或创业,且已在余姚创办企业(2019年1月1日至申报书提交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带头人持股比例应不低于3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直接持有的在余姚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企业已获得民间资本投资(除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且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

对申报上述项目类别的人才或团队,如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的,可视情在年龄、学历等申报条件上破格1次。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本次“姚江英才计划”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受理

全年常态化申报受理,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才(团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分部门进行受理:双创人才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双创团队项目和资本引才团队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受理。

2、组织初审

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要求对申报对象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审查和初步遴选,提出入围专家评审建议名单。

3、专家评审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人才(团队)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4、尽职调查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人才(团队)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5、部门会审

由相关部门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尽职调查的人才(团队)项目进行会审。

6、研究审定

根据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结果和部门会审意见,结合余姚产业实际,按相关程序审定发布。

四、政策支持

(一)对入选的双创人才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入选的创业团队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资金、500万元种子资金、5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全额贴息、500万元股权投资和500万元发展奖励的支持。对掌握核心技术、同行公认度高、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顶尖人才或有望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甬江人才工程“鲲鹏人才”专项的人才领衔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给予上述标准2倍,即“5个1000万元”支持。

(三)对入选的创新团队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四)对入选的资本引才团队项目,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对龙头企业引进的高端产业团队和省“鲲鹏行动”计划人才(团队)通过“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支持。

(六)对入选的创业团队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生产和办公场地3年免租优惠,对入选的创业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生产和办公场地3年免租优惠。

(七)对入选的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资本引才团队项目带头人优先安排入住专家公寓,给予3年免租优惠或租房补贴。

五、注意事项

(一)创业类项目已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或已全职落地余姚的人才和团队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只能申报双创人才、双创团队项目和资本引才团队项目3个类别其中1类,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姚江英才计划”的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均不得再作为2023年度“姚江英才项目”的申报对象。同一团队和人才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1次,若同一项目有较大创新突破的,可再申报1次。

(三)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减少注册资本、变更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姚江英才项目”的人才(团队)项目落户余姚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余姚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创业类项目入选人才(团队)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余姚,如在异地有多家相关联公司的,须承诺以余姚公司为上市主体;创新类项目入选人才(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须全职在余姚连续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在甬缴纳社保及合理个税,项目管理期内不得在余姚市外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全职工作。不能按要求履行的,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四)团队项目入选落户后,须签订《立项承诺书》,《申报书》中相关考核指标纳入项目立项承诺指标,并作为项目评估验收、日常管理的主要依据。

(五)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六)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今后不得申报“姚江英才项目”,已入选“姚江英才项目”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本公告未经授权不得随意编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