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2年金华市“双龙计划”全球引才公告

时间:2022-09-29 15:19:35热度: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推动形成人才引领优势、产业创新优势、创新生态优势,根据《关于深化创业创新人才“双龙计划”实施办法》(金人才领〔2020〕4号)精神,现就金华市“双龙计划”全球引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纺织服装、五金制造、芯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引领新兴产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在金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一)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2.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突破重大技术、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3.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60%,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能稳定合作3年以上,1/2以上成员全职在金工作。

(二)创业领军人才

1.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创办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

2.具有海内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大中型企业、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带有比较成熟的创业项目,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4.项目已初步实现产业化,本人拥有30%以上股权且投入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申报人须承诺入选后5年内不搬离金华。

(三)创新领军人才

1.分为领军人才和后备领军人才,其中: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引才计划专家、长江学者或相当层级的专家;省特级专家、省引才计划专家、钱江学者或相当层级的专家。后备领军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创新成果领先、专业技术发展潜力较大。

2.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金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已在金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入选后在金华连续工作(服务)不少于5年。

三、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综合评审

1.申报受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可与(拟)落户地人才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咨询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金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委人才办牵头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入围评审项目清单。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入围人才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分类推荐意见,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直接认定

对引进的国家、省引才计划专家、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终身教授,视其资金投入、科研成果、县(市、区)支持举措等主要指标,可直接认定为“双龙计划”人才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资助。经直接认定的创业项目,可通过项目综合评审给予升档支持。

四、支持保障政策

(一)资金支持

1.对入选金华市“双龙计划”科技创新团队的,按A、B、C三类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资助。

2.对入选金华市“双龙计划”创业领军人才的,按重大项目、A、B、C四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3.对入选创新领军人才的,按A、B两类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资助;后备领军人才,按重点资助、优先资助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资助。

(二)基金支持

市“双龙计划”人才项目均纳入“双龙人才基金”尽职调查范围,并可通过直接投资或成立子基金投资的方式给予股权投资。

(三)子女入学

市“双龙计划”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可选择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子女转学可参照原学校层次对应安排。

(四)医疗服务

市“双龙计划”人才在金华公办医院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预约诊疗服务,安排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五)出行便利

市“双龙计划”人才及配偶、未婚子女在金华市区落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移业务、出入境等可享受“绿色通道”。

(六)配套服务

市“双龙计划”人才申领金华“人才码”后,可在金华享受交通出行、景区观光、餐饮住宿、法律咨询等便利优惠。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今后不得申报“双龙计划”引才工程;已入选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3.本公告由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金华市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