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赛】第十一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公告

时间:2023-03-16 10:15:12热度:0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潮城精英引领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海宁创新创业,扩大海宁市国际影响力,推动经济社会蝶变跃升、创新发展,将举办2023年第十一届“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

一、大赛时间

报名时间:3月-5月

分区赛:6月

总决赛:9月

二、参赛对象及资格条件

1.领衔人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内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天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可实施产业化。

3.一般应具备2-5名核心成员 (至少2人拥有硕士以上学位,且项目落地后全职入职企业,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此前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

4.参赛企业在海宁市成立1年以内 (2022年3月1日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或尚未在海宁市创办企业,领衔人或核心成员1或2中一人应为企业法人。

5.领衔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控人),注册资金实际到位率一般不低于50%,其中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获奖项目签署落地协议前无法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资格,不再兑现相关优惠政策) 。尚未注册登记的,原则上要入选后6月内按照上述条件完成企业注册。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6.领衔人和核心成员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非华裔海外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

三、大赛分组

本次大赛分初创组和成长组。

初创组:项目处于研发或小试阶段,项目落地后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第二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内。

成长组:项目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项目成长组落地后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第二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第一年投资超1000万,三年总投资超4000万的,可视作成长型项目入成长组。

四、大赛流程

1.资格认定和项目初审

大赛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初选名单。

2.分区赛

大赛组委会举办分区赛,确定入围决赛名单(8月31日前)。

3.决赛

采取现场项目路演及提问答辩的形式进行,初创组和成长组分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可根据项目实际申报及评审情况增减相应奖项数量)。决赛时间和方式可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相应调整(9月30日前)。

五、支持奖励

1.创业项目奖励

对获奖并注册落户海宁的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分别对应给予最高500万元和8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 (股权投资和无偿资助组成)。

2.创业综合资助

给予空间场地补助、金融贷款贴息、产品销售补贴、政策性担保、上市奖励等全生命周期的创业政策服务。

六、其他说明

1.参赛人要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确保上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参赛人应对报名内容谨慎作出承诺,申报材料将作为后期项目考核和资助资金拨付的依据。

2.参赛人所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赛及资助资格,并追回已资助资金,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决赛期间,主办方为参赛人员在海宁实地考察、项目推荐或对接洽谈等提供免费食宿。同时,对参加决赛答辩的给予第一参赛者一定额度的旅差费用补助 (旅费以答辩通知日期之后为限)。


附件下载:

“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申报书

“潮起东方·赢在海宁”创业大赛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