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大赛】2023年度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健康医药与半导体领域创业项目专场活动
时间:2023-02-21 09:35:11热度:0次
为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市战略,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丽创业创新,提高产业集聚效应,促进产业升级,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面向广大人才征集项目。
一、申报领域
健康医药与半导体领域
二、申报类型
创业项目。主要面向到丽水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三、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
3.具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跨国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规则;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计划,且技术成果国内外领先,符合丽水市产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产业化;
5.申报人须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20%以上;
6.2022年1月1日后来丽水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7.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急需的人才,经推荐单位批准,在年龄、学历、职务等三项条件上可适当放宽(不超过一项)。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两次。
四、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1.对入选创业项目的,按重大、A类、B类、C类,5年内根据项目进展分批予以支持,累计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项目启动后给予 40%,第二、三期各拨付30%。
2.安排创业场所。对“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创业项目人才创(领)办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提供100至300平方米的3年免租金工作场所或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
3.落实信贷支持。创业项目按重大、A类、B类、C类分别享受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信用贷款和贷款额度内的贷款基础利率(LPR)贴息。
4.基金优先投资。创业项目纳入基金项目投资库给予优先投资,对其生产产品提供展示平台。
5.其他政策待遇。入选“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的人才,可按现行政策在丽水市享受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关键小事”政策。
五、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15日。
(二)形式审查。项目落地单位对申报对象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成果和业绩等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3月中旬至4月上旬,市“绿谷精英”专项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专项办)成员单位对申报对象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向市专项办报送核心专利等有关材料。
(四)评审答辩。4月中旬,市专项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才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
(五)审议。市专项办在综合专家意见、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和项目落地单位反馈意见后,确定入选初步名单和支持类别。
(六)审批公布。经市绿谷精英专项管理办公室会议审议后发文。
六、申报材料
1.《丽水市“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
(3)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国内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
(6)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出资证明、股权构成材料);
(7)公司章程;
(8)商业计划书;
(9)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
(11)个人承诺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info@zhengzicn.com。
七、相关政策
(一)项目落地单位应扎实做好项目排摸工作,以项目落地为申报导向,提前与项目方沟通洽谈、实地考察。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已充分对接并初步具备落地意愿。
(二)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项目落地单位、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入选文件公布后,申报人须与当地部门签订项目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内项目目标应与申报书相符,作为政策兑现的主要依据。
(四)发文后6个月内未及时在丽水市办妥相关落户手续,且未作出合理说明或延期申请的;作出合理说明或延期后,9个月内未在丽水市落户,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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