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

时间:2022-11-28 10:07:20热度:0

(锡委发〔2018〕5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集聚爱国奉献的海内外各类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充分发挥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现就进一步深化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发展高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大力度集聚天下英才

(一)实施国际人才特别支持计划

加大人才开放力度,创新外国人才引进方式和使用机制,大力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

1、支持外国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市创业。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经评审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支持;对实现核心技术产业化,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支持。

2、支持海外优秀留学生来我市创业。海外留学生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市创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视项目运行质量和预期效益,经评审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支持。

鼓励海外优秀留学生来我市就业。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根据发展需要,引进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专业排名前20强的海外留学生,给予最高3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给予最长3年每月800元至1500元租房补贴和10万元至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开展海外人才特聘岗位试点。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探索以项目岗位形式,面向海外特聘急需紧缺的金融、规划、设计、资本运作等国际化专业人才,给予引才补贴、薪酬补贴等支持。

3、支持外国专家与我市企业开展短期合作。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的,经认定按照每人每个工作日1000元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总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支付薪酬的三分之一,每个项目每年最高10万元。

4、支持在我市企事业单位设立的海外离岸研发中心、孵化平台和分支机构等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在锡工作,可申报市级人才计划。

5、建设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园(海创园)。根据海归人才创业发展的需要,在用好现有存量园区资源的同时,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千人计划”产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海外高层次人才专业园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6、根据产业、企业人才和项目需求目录,市级每年组织企事业单位赴海外开展“双招双引”系列活动,加快引进和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项目和机构平台,在出国(境)指标、组团报批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二)实施产业人才优先支持计划

围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集聚一批重点产业人才团队,对能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示范带动行业关键技术突破、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给予优先支持。

1、顶尖人才顶级支持。对我市引进的海内外顶尖人才及其团队,能引领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经评审,在“太湖人才计划”支持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大力度的保障支持。为顶尖人才团队量身创设发展平台和工作机构,不受行政级别、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

2、领军人才团队综合支持。结合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三个三年行动计划,面向海内外招引一批重点项目、重点团队,对产生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经评审,给予项目支持、薪酬补贴、“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务等综合支持,最高5000万元。

专项支持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直接进入“太湖人才计划”评审,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支持;对由我市申报新入选的,经认定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最高200万元项目支持。

3、实施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支持企事业单位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定向培养、产学研合作等,吸引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来我市创新创业,在原有支持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提升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创业资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具体以每年引才公告为准。

(三)实施社会事业人才重点支持计划

围绕民生领域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完善行业人才队伍专项政策,加大优秀人才引育力度,提升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1、引育教育高层次人才。围绕我市教育系统队伍建设需求,重点面向海内外引育一批顶级教育名家、著名校长、教学名师等领军型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对于教育高层次人才取得行业内重大教学或科研成果的,给予相应奖励。建立一批“太湖人才名师工作室”,视工作室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支持。

2、引育卫生高层次人才。根据市委对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提出的“办名院、建名科、增名医”要求,重点面向海内外引育一批高水平临床医师、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高素质基层实用型全科医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引进国际国内顶尖医学专家团队给予最高1500万元项目支持。取得行业内重大医学科研成果的,给予相应奖励。

深化医教协同,重点支持建设5至10个高水平国际国内医务人才培养合作基地,在场地、资金、人员、政策等方面给予综合支持。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支持一批高端医学科学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国家级特色专科、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视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金。

3、教育、卫生等行业事业单位引进领军型高层次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额,探索实行绩效年薪制、协议年薪制;现有教育、卫生同类人才,经认定享受同等待遇。完善行业专项人才政策举措,加大对文化等领域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扶持力度。

(四)实施本土人才精准培育计

以培育杰出本土人才、优秀企业家、“乡村振兴”人才等为重点,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本土人才队伍,进一步激发本土人才的创业创新积极性,有力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

1、激励本土人才创新创造。对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领域中,发挥创新引领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本土高层次人才,达到“太湖人才计划”领军型人才层次的,经认定给予相应标准的项目支持、生活服务保障。每年组织无锡市杰出本土人才评选,给予相应奖励激励,引导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2、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培养。对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影响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新生代企业家,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爱国·奋斗·奉献”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新生代企业家的认同感和向心力。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建立有利于科技企业家参与创新政策制定、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制度机制。定期遴选并组织我市优秀企业家赴境内外学习考察、对接合作、投资并购等,培养一批政治上有方向、发展上有本事、创新上有思路、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企业家。

3、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对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动群众致富、带强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示范效应的优秀乡土人才,经认定参照享受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相应待遇;鼓励乡土人才领办大师工作室,成效显著的,经评审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对全球一流的“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建筑设计师等来我市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纳入市“优秀人才贡献奖”评选范围。

二、高标准建设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五)建设太湖新城高端人才集聚区

1、鼓励先行先试,打造政策高地。支持太湖新城出台全市领先的人才专项政策,实施更大力度的人才支持计划;在市级层面“太湖人才计划”支持的基础上,视建设情况和工作绩效,每年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太湖新城高端人才集聚区建设。

2、建设高端化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吸引国际国内“名校名院名所名企”优先落户太湖新城;支持太湖新城布局建设国际国内一流人才载体,经认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太湖新城主办或承办国内外高水平人才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3、建设高品质高端人才社区。规划建设服务优、设施全、氛围好的人才社区,实现人才拎包入住。试点推行人才共有产权房制度。重点引进一批国际化、高端化的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立无锡市“一站式”国际服务中心,打造国际化人才社区。

(六)大力引进名校名院名所名企(简称“四名工程”)

1、世界一流大学来我市建设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大学,经认定给予前期(5年)最高1亿元专项经费。

2、国内一流大学来我市建立分校、特色校区、研究生院,经认定给予最高3000万元专项经费。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知名科学家及团队在我市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合作方和市(县)区投入情况,对引领或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产生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经评审给予最高1亿元跟奖跟补。

4、世界500强、国内上市公司等知名企业在我市建立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总部,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集聚核心技术和高层次人才团队成效明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经评审给予最高3000万元跟奖跟补。

5、支持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专业。对建设与我市发展需求紧密匹配的优势学科,且列入建设计划的,经评估,在建设期内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支持标准为:国家和世界一流学科(全球排名前20位或国家学科评估前10位)最高3000万元,一级学科博士点最高1500万元,省优势学科最高1000万元,国家高水平专业最高500万元,省级骨干专业最高100万元。

6、上述项目能为我市带来重大技术突破、引领产业重大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7、支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可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总额(或总支出)的1-3%提取(或列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计入“管理费用”或“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鼓励各地推行高层次人才贡献奖励,奖励金额可相当于人才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

(七)精准支持领军型企业

鼓励各级政府在政策和法律框架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发展潜力好的领军型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建立重点联系制度,“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个性化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创新发展中的龙头带头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整合高端创新要素,建立科技服务、创业孵化、产业集聚、风险投资等平台型公司,带动产业链人才创新创业。

(八)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机构

1、招引国际国内知名孵化器、加速器、技术转移机构等有影响力的平台机构来我市建立合作载体。对推动我市人才创业平台和创新机构建设、产学研一体化合作等方面成效显著的,经评估,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跟奖跟补。

2、加大力度与国际国内知名人才中介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为我市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视引才质量和数量等绩效情况,给予每年10万元至100万元跟奖跟补。

(九)为人才发展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持

1、拓展“人才贷”“人才投”等人才金融服务产品。市级以上人才创业企业信用贷款额度提升至100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市级以上人才创业企业的支持,发生投资损失的,经评估认定按直接损失额给予最高50%(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风险补偿,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偿1000万元。

2、设立1亿元规模“太湖人才”金融支持资金。遴选国内有影响力的专业金融投资机构共建风险投资基金,运用市场化运营模式,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进程。

3、建立常态化人才项目路演平台。推进“创投无锡”路演中心建设,加强与国际国内一流的金融投资、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合作,集聚跨境项目、国内项目、本土项目等各类高端人才项目在我市路演,最大限度促进人才、项目、资本的融合。对推动外地优质项目落户、助力本地项目融资壮大等方面成效明显的路演平台和承办机构,给予奖励。

三、高水平打造一流人才生态环境

(十)实行人才分类服务

坚持德才兼备,根据人才能力、实绩和贡献等,按照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优秀人才(C类)和基础人才(D类)4个层次进行分类认定,分别给予相应保障支持。

(十一)构建全市“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整合各相关部门人才服务事项内容和申报审批职能,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人才服务专窗;架构一站式、全流程、专业化的人才门户网站和人才工作信息化平台,线上线下联动实施“一点登录、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的“一揽子”服务,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人才认定、证件办理、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服务申请、业务办理等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十二)打造高品质的人才生活服务环境

1、提供高品质的人才住房保障。分类给予各类人才购买首套房10万元至500万元购房补贴。试点推行商品房定向供应制度,鼓励各地在新建商品房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人才专用房。

2、提供高品质的健康医疗保障。A类、B类人才可享受市、市(县)区指定三甲医院预约就诊、专家诊疗的就医绿色通道服务,C类、D类人才由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安排就诊、住院等医疗服务。扩大与国外医疗机构的联合办医、联合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在有条件的市属医院建立国际医疗合作专病中心、国际远程会诊中心,加快市级医疗保险与国外医疗保险体系的衔接,积极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健康医疗服务。

3、提供高品质的子女教育保障。由市人才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为全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优质公办教育资源和高品质“一条龙”保障服务。

4、提供畅通的出入境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省级相关部门推荐,可直接在我市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换发5年内多次有效R字签证。为符合条件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发放3年或5年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合理简化出入境手续,开通“绿色服务通道”。

(十三)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强化人才“第一资源”理念,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培育城市创新文化,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塑造“太湖人才”品牌,致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社会氛围。完善人才荣誉制度和激励体系,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积极推广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事业单位典型经验,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本意见为“太湖人才计划”及其升级版的补充意见,与我市其他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或者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江阴、宜兴参照本意见执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

本意见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人才办承担。相关实施办法另行制定,执行期限5年。

政策咨询单位:无锡市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