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面向海内外招聘通知

时间:2022-03-31 14:55:20热度:0

院所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基于“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在宁波共同举办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及中外合作办学三位一体建设。2019年7月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成立,注册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研究生院则以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生培养基地同步进行前期建设。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立足于技术创新策源地、海内外高端人才集聚地、政产学研协同创新重要载体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器等使命定位,规划建设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新材料与成型技术、信息、软件与人工智能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等5大创新中心,与宁波“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中11个产业集群和基础建设等产业融合互动。根据研究院五大创新中心(创新团队)、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生培养基地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职工作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科研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

1、研究院五大创新中心(创新团队)、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生培养基地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2、研究院14个创新团队招聘专职科研人员;

3、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与大连理工大学及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报名条件

1、应聘人员原则上要求各学历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工作实践经验者具有竞聘优势,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在获得工学、理学博士学位 3 年内,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研究方向原则上与研究院创新团队相符,且具有与研究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

薪酬待遇(税前收入)

1、高级人才(正高职)年薪46万以上,副高级(优秀博士后)年薪33万以上,博士年薪23万以上,硕士年薪17万以上;国家级称号人才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各项人才待遇执行宁波市相关政策,研究院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职称人员提供研究院安家费。

2、高端人才按大连理工大学人才引进的,可以把人事关系放在大连理工大学,派驻到宁波研究院工作。

3、博士后进站研究人员年薪不低于30万元(含地方补贴),聘期内纳入研究院在职人员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研究院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研究院支持并协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相关人才补助政策,提供单人公寓,或同等租房补贴2000元/月,在站时间将计入工龄。

报名方式及步骤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含本人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以“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团队+应聘岗位”方式命名后,作为一个附件完成上传(不要压缩),证明材料包含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代表性论文(成果)、2个同行专家推荐信等,发至:info@zhengzicn.com

2、资格审查

研究院综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审查,根据申请人申请岗位,分别将报名相关材料推送各团队主要负责人或人才引进小组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面试

招聘考核以专业面试进行。请及时留意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网站与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具体日程安排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或远程视频面试)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护照)。  

考察体检及公式录用

根据专业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考虑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报 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