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引进层次A类和B类人才可聘为“南湖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绿色通道”。
2.引进层次C类人才无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为校特聘副教授,聘期以聘用合同为准,入校三年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行“绿色通道”。
3.学校新进博士享受博士服务地方专项津贴(10000元/年)。
4.新进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服务期一般为10年,首聘期一般均为3年,入职后6年内若完成学校规定的标志性任务,本人申请,学校批准,视同满10年服务期。
5.学校的购房补贴的发放视购房情况一年内给予一次性全额借支,服务期满后转为购房补贴。C类及以下人才首聘期满业绩达到要求后发放激励性安家费。C类以下人才正式入职后 3 年内的业绩成果,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产出成果若达到引进当年更高人才层次条件,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按引进当年人才引进政策申领学校购房补贴差额部分(不含嘉兴市购房补贴)。
6.学校为新进博士提供800-2000元/月租房补贴,时间为两年,同时可享受嘉兴市租房补贴。
7.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就高享受一方的全额购房补贴,另一方享受相应引进层次20%的学校购房补贴和全额的科研启动费。
8.平湖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工作地点在平湖市)购房补贴上浮10万,博士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落户嘉兴。
9.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协助落实引进层次C类及以上人才配偶的工作岗位。
10.购房补贴包括学校购房补贴及嘉兴市购房补贴。嘉兴市购房补贴配套政策以人才引进当年市人才政策为准。引进人才均可享受嘉兴市相关人才政策,按嘉兴市相关规定执行。
11.特需人才详见《嘉兴学院特需引进人才年薪制聘用管理办法》,采用合同制形式聘用。
12.特需人才享受嘉兴市购房补贴政策,享受学校三年租房补贴。
13.引进人才待遇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缴纳。
14.引才政策由人事处负责解释。